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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工作处部门概况

安全工作处是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,基本工作职责如下:

1.负责贯彻执行国家、省厅学校安全的方针政策、法律法规、工作要求;传达贯彻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,建立健全安全工作机制。

2.负责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,落实措施,明确责任,制定安全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,开展突发事件和各种应急演练。

3.检查监督各部门所辖的安全工作落实情况,指导各单位搞好安全管理工作。

4.负责学校与各部门签订安全责任书,将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有关人员,并考核其执行情况。

5.负责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,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,部署学校安全管理工作。

6.负责对接政府部门安全检查相关工作,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学校安全工作,争取上级有关部门工作的指导和支持。

7.负责定期组织排查校内教学楼、宿舍楼、实验室、食堂、美食街等地安全隐患,监督、检查各部门的安全落实情况。

8.负责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落实消防、治安、食品、用水、用电等安全工作措施,及时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,对各单位无力解决的问题如实上报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研究处理。

9.负责进行安全、法制教育和培训,组织各种安全活动,指导做好大型活动、学生集体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。

10.负责拟写职责范围内的各种计划、汇报和总结,并统计相关数据。

11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方面的工作。